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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8-05-24 浏览次数: 26

 

辅导员工作职责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辅导员工作职责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接班人。

2、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坚持五抓:即抓苗头、抓倾向、抓规律、抓骨干、抓后进。并把这作为基本工作方法贯彻工作始终。

3、在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中要坚持三看:学习看劲头、生活看秩序(寝室和教室卫生、作息)、活动看情绪。

4、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经常深入班级,检查指导班级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5、模范遵守辅导员工作守则要求,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晚自习等,掌握学生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6、检查指导班主任工作,共同商量搞好班级学生工作。

7、积极参加校、系、部(处)和年级的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提高水平;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建立学习工作笔记。

8、对评优、评奖的学生和班级提出表奖意见,对违反纪律构成行政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参加招生、毕业分配的具体工作。

9、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系、部(处)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值周工作和竞赛评比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10、指导团总支(支部)、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二、 辅导员常规工作

 

每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例会。(检查值周工作,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

每周要参加晚间值班一次。

每周至少要找2~3名学生个别谈心,有计划、有目的地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要求。

每周普遍检查总结一次宿舍、食堂、教室、早操、晚自习、晚就寝的纪律、卫生情况。

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

每两周参加一次学生不同类型的马列学习会、班会、座谈会等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年级大会。

每月向主管学生工作部门有准备地、系统地全面汇报一次学生工作。

每学期开学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上交学期工作总结。

写好日常工作笔记和值班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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