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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委员会民主集中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7-10 浏览次数: 34

 党总支委员会民主集中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书记和委员要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不断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发扬党内民主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以引导、保护、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为出发点,要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地发扬党内民主。

四、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让党员早知道。保障党员的参与权,通过民主讨论、民主议事等制度,使党员了解、参与党内事务。

五、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使选举人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保障党员的监督权,普遍建立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

六、党总支是系部的领导核心,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到系部的建设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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