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小组,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也是我们党组织严密而且有战斗力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使这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就是说,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一般也是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